原住民族委員會核定專案補助的「康芮颱風災害原住民族人重建及修繕住宅」,核定戶於今年3月31日前辦理核銷作業,新城鄉長何禮臺今天邀請原住民家屋災損核定戶計12戶至鄉公所聽取作業說明。
新城鄉公所依花蓮縣災害救助金核發標準提報受災戶申請補助,其中第五條第四點規定災害發生前已在現址辦理戶籍登記,且居住於現址,符合此申請條件者共26戶,實際申請25戶;然25戶均未達到救助金核發標準中的受損情形及程度,因而引發認定爭議,鄉公所也藉此提出說明。
至於原民會專案補助,有關住宅重建部分,因康芮颱風受災戶均未達重建條件,不符合補助資格;住宅修繕部分,此要點補助經濟弱勢之原住民族人建購及修繕房屋,則有12戶符合補助資格。
鄉長何禮臺親上火線說明,並由社會課、原民所就相關法源,建設課、民政課、清潔隊說明災後復原工作。其中康樂村25鄰(紫園社區)鄰長說,康芮颱風引發疑似龍捲風,致康泰街等區域房屋受損,卻有某些災戶要鄰長負責,且有原住民才有補助等言論,令她身心俱疲。

何禮臺強調,受災補助一視同仁,所不同的是依據法源,從戶籍、居住事實、受損程度等進行審核,公務人員依法行政,若法規不符鄉親期待,應由政府單位及民意單位等立法來檢討與修正,而非散播不實言論,造成族群誤解。
本次原住民族委員會專案補助花蓮縣「康芮颱風災害原住民修繕住宅」核定戶共有124戶,其中新城鄉有12戶,花蓮縣修繕家屋經費高達1481萬元,原住民族委員會對於重大災害補助原則已訂定相關計畫,但各項災害救助種類及標準不一,亟待重新檢討修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