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復災後減免地方稅1601萬 減輕受災民眾經濟負擔

   去年馬太鞍溪災後重建,花蓮縣政府主動關懷、從寬從速原則,協助受災鄉親減輕災後負擔,地方稅務局依據災害事實辦理各項地方稅減免,各項稅捐累計減免1601萬,展現縣府災後協助民眾重建家園的決心。
 花蓮縣政府災後召開災害減免勘查小組會議,訂定「花蓮縣地方稅務局0923水災稅捐徵免及處理原則」,並以「從優、從寬、從簡、從速」為原則,主動輔導及辦理各項稅捐減免,將災損申請期限由原本1個月放寬延長為3個月。地稅局與花蓮監理站、財政部北區國稅局花蓮分局跨機關合作,聯合至鳳林鎮公所環保暨公園管理所辦理災害損失減免輔導及諮詢服務,另提供使用牌照稅、房屋稅、地價稅、娛樂稅等一站式便民服務,讓民眾能就近、快速完成相關申辦。


 地方稅務局此次地方稅主動減免共計1601萬餘元、減免件數8589件,包括:房屋稅部分,淹水房屋不限樓層,115年期房屋稅全免,計減免2,814件、稅額756萬8,600元,主動輔導3,120件;地價稅部分,淹水房屋基地114年地價稅全免,計減免2,930件、稅額679萬379元,主動輔導3,934件;使用牌照稅部分,自受災日起免徵至修復止,並退還溢繳稅款,計減免2,838件、稅額161萬4,880元,主動輔導3,582件;娛樂稅部分,自受災日起免徵至恢復營業止,計減免7件、稅額3萬6,178元,主動輔導7件。除稅捐減免外,建置網站「0923洪災地方稅減免專區」,同時透過多元管道加強宣導,確保受災鄉親掌握自身權益。


 花蓮縣政府表示,0923光復馬太鞍溪潰壩災害重創地方,縣府將災後復原與民眾生活安定列為最優先工作,務實推動基礎設施復建,到心理重建與各項便民服務,陪伴受災鄉親早日恢復安定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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