花蓮縣115年度總預算過了 縣議會發表聲明

內政部今天針對就花蓮縣115年度總預算及附屬單位預算案逕為決定,花蓮縣議會隨即發表聲明,表示尊重內政部所作的決定。對於115年度增加的總預算,呼籲縣政府秉持審慎態度,善用納稅人每一分錢,未來仍會持續嚴格監督各項預算的執行情形。
縣議會指出,針對內政部建請議會依地方制度法第49條第1項規定,安排縣政府首長等專案報告一事,議會於115年5月8日函文邀請徐縣長及相關單位主管於一讀會前到會針對「馬太鞍溪災後重建縣預算經費支應規劃」及「增裕鄉(鎮、市)公所建設財源專案補助款之分配指標與比例」到會專案報告,惟徐縣長至今仍未親自到議會進行報告與說明,其間與會的秘書長與副縣長對於總預算之關鍵議題皆無法做成實質決策。
此舉致使總預算案一路拖延至今,程序未能圓滿,實非花蓮縣議會議長及議員們有意卡預算不審115年度總預算所致。
花蓮縣政府今年度有高達401億元,史上最多預算經費,這是全體納稅人的血汗錢。在內政部函中所關切的「馬太鞍災後重建預算經費支應規劃」及「對所轄鄉(鎮、市)公所補助款分配」等均衡發展議題上,更需要公開透明,告知縣民如何照顧受災民眾及各鄉鎮市財源補助之公平性。
議會將依內政部公文指示及地方制度法第49條第1項規定,擇日安排花蓮縣政府徐縣長,於開議期間率領相關局處首長到會進行專案報告。議會希望徐榛蔚縣長及縣政府團隊屆時能妥善回應、詳細說明相關規劃,讓重建經費真正用在刀口上,保障全體縣民的福祉與花蓮的永續發展。(花蓮縣議會 廣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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