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114)年9月23日馬太鞍溪堰塞湖溢流,造成花蓮縣光復鄉19人死亡、5人失蹤之重大災情,花蓮地檢署於115年3月9日,就光復鄉鄉長林清水、光復鄉公所張姓秘書、鄉公所民政課長等人涉嫌公務員廢弛職務釀成災害等案件,已向臺灣花蓮地方法院提起公訴在案。
花蓮地檢署持續釐清本案災害防救過程中,相關權責機關人員是否涉及刑事責任,專案小組檢察官7日指揮法務部調查局東部地區機動工作站,持臺灣花蓮地方法院核發之搜索票,前往花蓮縣政府時任消保官、民政處前代理處長李藏住處及花蓮縣政府等處所執行搜索,並查扣相關證物。
被告經檢察官訊問後,認涉犯刑法第276條之過失致死等罪嫌重大,惟尚無羈押之必要,為確保後續偵查程序之進行,爰命被告具保新臺幣10萬元,並輔以科技設備監控、限制住居及出境、出海。
本案其他相關權責機關人員是否涉及刑事責任部分,地檢署持續深入調查,以還原事實真相,維護社會公義。
馬太鞍溪案 又有縣府官員疑涉案10萬交保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