花蓮縣政府推動的「中低收入老人補助裝置假牙實施計畫」,即日起開始申請;待花蓮縣總預算審議完成將擴大補助對象,依現制符合資格者最高4.4萬元。
花蓮縣政府社會處說,本計畫針對設籍本縣年滿65歲(原住民55歲)以上,且經醫師評估有裝置活動假牙需求,符合下列條件之一即可申請:列冊低收入戶或中低收入戶、領有中低收入老人生活津貼、領有身心障礙者生活補助費、由政府全額補助收容安置者,或接受政府補助身心障礙者日間或住宿照顧服務達50%以上者。具備原住民身分者另行辦理「原住民族長者裝置假牙」補助計畫。
本補助採「先核定、後裝置」原則,長輩務必在收到審核通過通知後,再行展開假牙製作與裝設。另需注意「五年條款」,即活動假牙同一顎如曾獲相同項目補助,須間隔5年以上方得再次申請,另提醒長者於裝置假牙後,裝置假牙之醫療院所應提供一年免費調整服務,假牙維修沒有5年限制,每年最高補助金額為6,600元。

為方便長者申請,縣府今年度結合全縣32家特約牙科醫療院所(特約院所名單:https://reurl.cc/18oG88),長者僅需備妥身分證、健保卡及福利身分證明文件,前往合約牙醫院所進行口腔檢查,即可由院所專業團隊協助擬定計畫並送交審核。
因115年花蓮縣總預算案尚待審議,待總預算通過後,預計將進一步擴大補助對象至一般長者,並調升中、低收入長者補助金額,相關新措施將依相關行政程序後續正式公告內容辦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