花蓮縣光復鄉、富里鄉兩項重要公共工程議題,傅崐萁國會辦公室進行跨機關協調,並已形成具體結論,積極回應地方需要與鄉親期待。
在光復鄉部分,既有設施涉及國有土地使用問題,包含蓄水池及道路等設施長期使用但未完成合法程序,影響後續維護與公共安全。傅崐萁花蓮辦公室主任葉佳興邀集國有財產署、縣政府與鄉公所相關單位,就「光復鄉大興村延管工程」進行會勘。
會勘決議,國有財產署原則同意,大興段377地號內相關設施確有使用國有土地情形,未來依規定補辦撥用程序,只要地方政府依法提出申請,即可辦理撥用,以確保公共設施合法化,並利於後續管理與維護。

另富里鄉部分,針對交通部公路局蘇花公路改善工程處第四工務段辦理之「台9線玉里大橋及南通至東里道路拓寬工程」,施工可能造成排水不良及淹水風險,傅辦主任潘俊霖邀集公路局林文正段長、台灣世曦工程顧問公司及中興工程顧問公司,與地方居民面對面溝通。
公路局說明,該路段預計於8月底施工,現況排水路徑確實存在高程落差問題,未來將透過工程設計調整地勢至最低點,並同步設置排水出口及50公分截水設施,以防止雨水倒灌進入民宅。
傅崐萁辦公室表示,此次兩案皆屬地方長期累積問題,一方面涉及土地使用合法性,另一方面關係到交通建設與居民安全。透過國會平台整合中央與地方資源,未來也將持續追蹤工程進度與行政程序,確保各項承諾落實到位,回應鄉親期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