富里鄉每人將發3,000元 時間與條件近期公告

 富里鄉公所提報「花蓮縣富里鄉振興經濟禮金發放自治條例」,今獲得富里鄉鄉民代表會審議通過,鄉民每人將發放3,000元現金,藉此緩解鄉親生活壓力,也透過現金發放帶動地方消費商機。
 根據通過的條例,領取資格以114年12月31日(含)前設籍於富里鄉之鄉民為準。每人發放3,000元現金,為了確保領取過程順暢便利,公所已成立跨課室專案小組加速作業,務求以最簡便、最貼心的方式服務鄉親。
 富里鄉長江東成在法案通過後,特別向代表會表達謝意,江鄉長表示,這幾年受到疫情的衝擊,到0918大地震,再到多次強烈颱風對農作與家園的考驗,「看著鄉親在災害中努力守住家園,那份不安與辛勞,我和公所團隊一直都感同身受。
 江鄉長說,這項惠民法案順利通過,希望藉此振興禮金,能為每個家庭減輕一點生活負擔,同時也鼓勵鄉親在鄉內消費,轉化為帶動地方商機的力量,大家一起扶持、共渡難關。
 江鄉長表示,具體的領取時間、地點及相關證明文件,公所將於近期內另行正式公告,公所將秉持「透明、快速、便利」的原則,確保這份「暖心紅包」能順利交到每一位鄉親手中,一起為富里的未來打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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