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安鄉水稻秧苗低溫現金救助 受理期限至3/2止

 今年1月突來低溫,吉安鄉水稻秧苗出現生育受阻情形,縣長徐榛蔚指示向農業部反映地方災情,經農業部審查,2月6日公告花蓮縣吉安鄉為水稻秧苗低溫農業天然災害現金救助地區。
 符合救助資格的農民,自2月9日起至3月2日止,向吉安鄉公所申請農業天然災害現金救助;如受理期間遇天然災害停止上班,受理期限將依規定順延,請農民把握期限,儘早提出申請,以維護自身權益。
 農業處長陳淑雯指出,本次救助項目為「水稻秧苗」,每箱救助額度為15元;惟農業天然災害救助辦法刻正修正中,如於受理期間內完成修正公告,將依最新救助標準辦理。


 徐榛蔚提醒,農業天然災害救助受理期限至3月2日止,請符合申請資格的農民儘速前往公所辦理,勿讓自身權益受損;另外,倘發現疑似天然災害造成之損害,請務必主動向當地公所通報,並可多運用農業部開發之農產業天然災害現地照相app,記錄受災情形,以加快確認受災情形。
 另請公所對於天然災害之受災田區,應動員人力進行勘查及拍照取證工作,以協助受災農友儘早復耕、復建,與維護申請天然災害救助之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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