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前發放春節慰問金 各項社福津貼2/10入帳

 花蓮縣長徐榛蔚關懷弱勢民眾生活需求,2月份各項社會福利津貼於2月10日撥付,包含低收入戶家庭、兒童及高中職就學生活補助、身心障礙者生活補助、中低收入老人生活津貼、弱勢兒童及少年生活扶助,及弱勢家庭兒童及少年緊急生活扶助等。
 另為讓低收入戶家庭能安心迎接春節,縣府針對13鄉鎮市低收入戶發放春節慰問金,每戶新臺幣800元整,共計3,448戶受惠。考量春節將至,提前於2月10日撥付,以協助弱勢家庭及早因應春節期間各項生活所需。
 依據《因應國際情勢強化經濟社會及民生國安韌性特別條例》,自115年1月起至116年1月止,衛福部針對領有相關生活補助且未接受政府公費安置之弱勢民眾,加發生活補助金,加發標準為:列冊低收入戶每人1,000元、列冊中低收入戶每人750元、領有身心障礙者生活補助、中低收入老人生活津貼、弱勢兒童及少年生活扶助、弱勢家庭兒童及少年緊急生活扶助,以及特殊境遇家庭符合領取子女生活津貼或子女教育補助者,每人500元。
 其中,列冊低收入戶、中低收入戶、領有身心障礙者生活補助及中低收入老人生活津貼者,1月份加發生活補助金已於1月23日撥付,2月份加發生活補助金將依期於2月10日撥付。
 民眾如有相關疑問,歡迎洽詢花蓮縣政府社會處(低收入戶、身心障礙者生活補助及中低收入老人生活津貼請洽救助科:03-8227171分機397-399;兒童及少年生活扶助、弱勢兒少緊急生活扶助、特殊境遇家庭生活扶助請洽婦幼科:03-8228995分機2028、2024),或向戶籍所在地之鄉鎮市公所洽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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