花蓮縣政府指出,縣長提供摸彩品經費為依法購置之例行性預算,非新增計畫,也非花蓮縣議會尚未排審的115年總預算。該項經費與光復災區重建經費屬不同預算經費,搜救、重建等工作仍持續進行中,重申無「不編列災區經費」情事,盼勿政治操作。
縣府進一步說明,各縣市政府均設有此類公務聯繫業務經費,用於促進公務體系之間協調,作為公務單位於傳統節慶等活動使用,屬行政慣例與正常業務範疇,並非花蓮獨有。
縣府強調,所有預算皆依法編列、依法支用,並接受議會及社會大眾監督。外界應以理性看待公共議題,共同維護公共討論品質。
基層座談餐會被指加碼 縣府澄清:依法編列之公務業務預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