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樺加沙」、「鳳凰」兩颱風接連侵襲花蓮,造成馬太鞍溪堰塞湖潰決及溢流,光復、鳳林、萬榮等鄉鎮多處農田遭土石嚴重掩埋。兩颱風共造成約835公頃農田埋沒,其中樺加沙颱風約705公頃、鳳凰颱風約130公頃,對在地農友生計造成重大衝擊。
為協助受災農友度過難關,儘快恢復正常生產,縣府全力爭取中央與地方齊力合作,已陸續啟動多項救助與輔導措施,從農作物災損補助、農地復原重建到產業復耕融資與肥料補助,盡力穩定農友生計,並兼顧農地及產業的中長期復原。
在農作物災損方面,已向農業部爭取8次農業天然災害現金救助,陸續公告光復鄉全品項及全縣大豆救助、壽豐鄉及鳳林鎮水平棚架網室整體結構救助,以及鳳林鎮綜開段、劍瑛段、山崎段等三地段全品項與食用玉米救助。

10月下旬起再公告壽豐鄉草鼻段西瓜、鳳林鎮中興段硬質玉米與西瓜救助,11月14日擴大公告全縣蕎麥、大豆,以及鳳林鎮長橋段、中心埔段與萬榮鄉萬利段全品項救助,讓受災作物逐步獲得補強。
在農地重建與補貼方面,農業部已訂頒「馬太鞍溪堰塞湖溢流農地受損復原重建補助作業要點」,針對壽豐、鳳林、萬榮與光復等四鄉鎮因土石掩埋或受損而無法耕作的農地,由農糧署東區分署受理申請,每公頃提供10萬元重建補助,受理期限至114年12月31日止。
為減輕實際耕作者因農田埋沒所蒙受的損失,花蓮縣政府依據經濟部「水災災害救助種類及標準」,啟動實耕者農田埋沒救助機制,對符合條件之實耕者,每公頃最高核給5萬元救助金;凡每戶受災農田面積達0.05公頃以上即可申請。受災農友可向土地所在地鄉鎮市公所提出申請,縣府並請各公所採分批審查、分批報送及早核撥,加快救助金送達農友手中的速度。
在農糧產業專案輔導方面,廢園者可領取每公頃15萬元補助,若重新種植,另有每公頃最高5萬元的種苗補助,相關申請由所在地農會受理,期限同為到年底為止。
農業資材室及農機具室修繕與重建,將依實際面積提供約1.6萬至16萬元不等的補助,農產品加工、冷藏等設施重建亦可獲得最高八成補助,由所在地農會受理相關申請。

縣長徐榛蔚強調,在農地復耕輔導方面,洽詢花蓮區農業改良場等技術單位,針對目前淤積土壤普遍養分不足、導水性差等問題,優先從改善地力著手,只要田區界線清楚、地面雜物清除完畢,即可依技術建議規劃復耕作業。
農改場已於光復鄉水廣段、大安段及東富段等受災較輕地區設置復耕示範田,透過施用有機肥料、種植田菁等方式進行土壤改良,期望透過實際示範重建農民信心。縣府也將與光豐地區農會、鳳榮地區農會及農改場持續合作,擴大示範田面積,協助受災農友及早恢復正常耕作與產銷秩序,讓花蓮農業在災後逐步走向穩定與重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