網路違規廣告激增 查處1,015件違規案件

   電子商務和線上購物盛行,網路違規廣告比例也上升。花蓮縣衛生局為維護消費者健康與權益,114年針對食品、藥品、醫療器材及化粧品等廣告,在網路、電台及電視等平台進行監控。
 截至到10月15日共監測到1,015件違規案件,其中36件為花蓮縣業者,已依法裁處總計裁罰86萬元;979件移外縣巿衛生局處辦。呼籲民眾勿聽信誇大不實廣告,如有身體不適,應尋求正規醫療院所就醫。
 花蓮縣衛生局長朱家祥表示,裁處36案件中,其中34件為食品廣告違規最多,因廣告內容誇張不實或易生誤解,違反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另有1件醫療器材廣告,涉及虛偽誇大且未經許可販售,違反醫療器材管理法。1件化粧品廣告,因虛偽誇大之廣告內容,違反化粧品衛生安全管理法。
 媒體違規廣告類別中,網路刊登佔9成以上,反映出電子商務普及推升網路違規廣告比例。衛生局針對違規業者,持續監控並嚴懲不貸祭予重罰,以遏止不肖業者利用網路傳播不實資訊,保障消費環境的清淨。
 許多不肖業者為吸引消費者,常以聳動、誇大的語句製作廣告,利用網路華麗的文宣誘使民眾掏錢購買,請民眾務必對宣稱具有「療效」或「神效」的用語提高警覺。


 為協助民眾避開廣告陷阱,選購商品,務必牢記「停、看、聽」三大原則。
「停」:遇到標榜療效、過度宣稱功效或價格異常低廉的廣告時,先停下來,不急著下單。
「看」:看清楚產品是否有完整合法的中文標示、廠商名稱與販售資訊,並確認醫療器材是否具有許可證字號。
「聽」:聽取專業人士的建議,並從衛生福利部食品藥物管理署等官方網站查詢正確資訊,不要輕信誇大療效或不實的廣告內容。
 民眾若對購買的食品、藥品、醫療器材及化粧品有所疑慮,或發現可疑的違規產品時,可至衛生福利部食品藥物管理署網頁(http://www.fda.gov.tw/)的公告資訊項下查詢,或撥打1999消費者服務中心申訴,或於上班時間撥打花蓮縣衛生局食品服務專線03-8226959、藥政服務專線03-8224750洽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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