邊走邊灑砂石 警協助清除最高可罰1萬8

 臺9線萬里溪橋北端一輛砂石車沿路滲漏砂石,路面長約100公尺都是砂石,警方獲報後,發現有許多砂石散落在路上,員警進行交通疏導,並向附近居民借掃把及畚箕,迅速將散落於車道上的碎石清除。
 鑑於臺9線為花東必經之路,往來車輛相當頻繁,砂石灑滿道路,有立即的危險,警方調閱相關路口監視器畫面,為砂石車行經路口右轉時,未將尾門完全關閉,致大量砂礫掉落,駕駛人坦承疏失,並依法製單舉發。
 鳳林警分局長劉玉祥感謝熱心民眾即時通報員警到場處理,避免滿地碎石影響用路人安全,另呼籲運輸業者及駕駛人務必於出車前確實檢查車斗及覆蓋設備,確保貨物固定完善,避免危及用路人安全。
 類似狀況違規可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30條第1項第2款規定,所載貨物滲漏、飛散、脫落、掉落或氣味惡臭者,可處汽車駕駛人新臺幣3000元以上18000元以下罰鍰,並得責令改正或禁止通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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