無照駕駛大貨車上國道 遭罰24萬元

 無照駕駛肇事時有所聞,據統計,臺灣每年約40萬件交通事故中,約有5萬件為無照駕駛,為維護廣大用路人安全,花蓮分署針對無照駕駛之交通罰鍰案件加強執行。
 近期徵起義務人因無照駕駛大貨車上國道之罰鍰案件,年約50歲的周姓男子,駕照已被註銷,卻仍三度駕駛大貨車上國道,在國1、國3等路段被查獲,花蓮監理站裁處8萬元罰單共3張,合計24萬元。
 周男罰鍰案件曾於110年間首次移送該分署強制執行,僅短暫扣薪徵起1萬2,888元,後因查無財產核發執行憑證結案。
 今年移送機關查得周男有薪資所得,速將案件再次移送執行,經該分署執行扣薪程序後,周男向執行署表示,平常以開車維生,有心處理罰鍰,惟經濟困難無法一次繳清,也希望能重新考取大貨車駕駛執照。


 該分署審酌周男需扶養妻小,經移送機關同意後,周男繳納8萬元後辦理分期,未來可順利考大貨車駕照,繼續為家庭經濟打拼。
 近七年來無照駕駛造成的交通事故件數和死傷人數逐年攀升,約是酒駕釀成死傷的六倍,駕照為合法駕車之許可憑證,如無駕駛執照,依法即不得駕車上路,另駕照被吊銷、註銷、吊扣期間駕車,都屬於無照駕駛,切莫違法駕車上路,以免荷包大失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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