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傳出罷免團體透過花蓮縣議會民進黨團總召張美慧,出資幫忙規劃返鄉專車,載送外漂花蓮青年回鄉投罷免票。另各地區也陸續出現沒有署名的黑函宣傳單,汙衊、造謠國民黨立委刪減總預算、育兒津貼、租屋補貼等預算,連修正《財劃法》都被造遙會加劇人民困境。
而上周三讀通過國民黨團所提的「因應國際情勢強化經濟社會及民生國安韌性特別條例」中普發現金一萬元,民進黨團則揚言提出覆議及釋憲。
國民黨團今天召開記者會,呼籲花蓮地檢署、縣調查站,預備賄選事實明確,已經違反《選罷法》第99條之1規定的「期約賄選」,甚至雲林也傳出在海線地區,有人花錢買票罷免丁學忠,罷團紛紛傳出賄選疑雲,檢調是不是該動起來?
有關普發現金一萬元,總統賴清德在擔任立委時要求政府「不要死鴨子嘴硬」,至於公督盟則是一個不折不扣的「綠督盟」,就是要壓迫藍營立委聽話,從不監督綠委柯建銘總召,國民黨團絕不繳交資料給公督盟。
副書記長陳玉珍表示,選舉罷免不能賄選,會有刑事處罰。遺憾的是,當各地檢調查辦國民黨各地黨部時,卻沒有看到有罷團公然「賄選」。根據某綠媒報導,花蓮縣議會民進黨黨團總召張美慧公開說,有北部民眾願意出資載外漂花蓮民眾返鄉投罷免票,這已經違反《選罷法》第99條之1:「對於有投票權之人,行求期約或交付賄賂或其他不正利益,而約其不行使投票權或為一定之行使者,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新臺幣一百萬元以上一千萬元以下罰金。」這已經觸犯了《選罷法》當中的期約賄選。
《選罷法》也處罰預備犯,在99條第2項:「預備犯前項之罪者,處一年以下有期徒刑。」陳玉珍指出,張美慧很明顯知道有人要給她錢,包遊覽車載外漂花蓮青年,返鄉罷免國民黨立委傅崐萁,如此明顯的「預備期約賄選」行為,難道不用查?陳玉珍在記者會上當場提出告發。
副書記長翁曉玲表示,檢調必須立即針對「期約賄選」行為進行調查,此外發動罷免的公民團體,出資包遊覽車返鄉的錢又是從何而來?除了罷團經費令外界質疑外,更多的是在越接近投票,黑函謠言四處滿天飛。
陳玉珍也指出,惡罷團體在街頭、信箱針對國民黨立委散佈不實的圖文宣傳單,且未有任何署名或簽名,就是黑函。陳玉珍說,只要是黑函,無論是散布還是製作,都要受到《選罷法》第104條第1項規定處罰,嚴重程度比連署偽造文書更嚴重百倍。
陳玉珍表示,黑函圖文宣傳單上,指控國民立委通過《財劃法》會加劇人民困境。事實上《財劃法》修正,是讓縣市政府有更多財源可以進行更貼近人民的施政。黑函又寫著國民黨立委刪除托育補助、節能補助、租屋補貼、電動車補貼,陳玉珍公開表示,國民黨立委根本沒有刪除相關預算,如果有民眾沒有領到相關補助可以來找她領,同時檢調也要調查,到底是誰在發送黑函謠言。
陳玉珍提到,國民黨團提出普發現金1萬元,包括行政院、民進黨立委紛紛跳出來反對。但事實上,當初民進黨在蔡英文執政時期,所有綠委都支持普發現金;甚至時任立委的賴清德,也呼籲政府要普發現金,並聲稱「這是最有效、最簡單的退稅方案,請(政府)不要死鴨子嘴硬。」陳玉珍說,這句話將原封不動送還給賴清德總統。
翁曉玲也提醒賴清德總統,針對普發現金一萬元的惠民政策,當年你也是全力支持,現在有傳出,行政院有意以不編列預算,不願執行普發現金,並提出覆議甚至釋憲。行政院提出覆議須總統核可,而普發現金是對全民有利,各項民調都支持普發現金1萬元,而普發現金的原因,是中央政府連續四年超徵稅收,額度達到1兆8707億元,2024年更是創下史上新高,超收稅額高達5283億元;翁曉玲說,不是每個人一天的買菜錢就是1萬元。
陳玉珍提到,野黨努力監督,為何執政黨依舊如此囂張?因為背後有個特定團體叫「公督盟」,聲稱在罷免投票前,要公布不認真的立委。公督盟曾經說「蔣萬安是藍營聽話的狗」,陳玉珍反問公督盟,「你們是民進黨聽話的狗嗎?」公督盟真叫「公督盟」嗎?就像是現在所謂的公民團體自稱是「民團」,但看起來是比較傾向是「民進黨團體」一般。
陳玉珍表示,國會當然應該要被監督,公督盟在民進黨在野時說,「小黨抗爭有理」,國民黨在野但國會多數時又稱是「多數暴力」,這是「公民監督聯盟」?「綠督盟」吧?公督盟的說法,是跟著民進黨在國會是多數,還是少數有所不同,他們更應該監督的對象,是民進黨團總召柯建銘吧?
罷團假專車真賄選?公督盟假監督真側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