雜草長這麼高將挨罰 最高3萬元

 隨著夏季高溫及降雨頻繁,空地、空屋及農地雜草迅速滋長,極易成為病媒蚊孳生溫床,進而影響社區環境衛生與居民健康。為防範登革熱等傳染病擴散,花蓮縣政府再次提醒土地所有權人、管理人及使用人,應主動落實土地管理,定期清除雜草與積水,維護環境整潔。若經查獲違規情形,將依法裁處,最高可處新臺幣3萬元罰鍰。
 依據廢棄物清理法第11條第1項第1款規定,與公共衛生有關之土地或建築物,其所有人、管理人或使用人應負責清理所產生之廢棄物,確保環境整潔;另依花蓮縣空地空屋管理暨環境清潔維護自治條例規定,花蓮縣轄內空地、空屋、道路及其他定著物(如電信箱、電桿、路燈、路樹等)之所有人、管理人或使用人,應負責定期刈除超過60公分之雜草。違反者,將依該自治條例第15條規定處以1,200元以上、3萬元以下罰鍰;如限期改善未果,將按次連續處罰,直至完成改善為止。


 清除雜草不只是土地管理的基本義務,更是防疫工作的首要行動。花蓮縣環保局指出,雜草叢生不僅破壞環境景觀,更易成為病媒蚊孳生溫床,尤以夏季為傳染病高風險期,落實環境清理乃防疫之關鍵。呼籲民眾落實自主管理與清理責任,勿讓雜草成為防疫破口。
 花蓮縣政府提醒夏季為登革熱等病媒蚊好發時期,請地主積極配合進行除草與環境整頓工作,避免空地長期雜草過高、積水孳生蚊蟲等情形,讓我們攜手打造乾淨、健康、安全的居住環境,共同守護家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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