位於秀林鄉的「山民治97漫活營地」,成為花蓮首家完成合法設置的民間露營場。該營地位於都市土地住宅區,經縣府建設、原民、觀光處及消防、環保局等多個單位共同會審,成功核准實為申請人及各審查單位共同努力的成果。
縣長徐榛蔚表示,花蓮有許多優質營地,能享受野營的樂趣外,也有舒適療癒的搭棚露營和露營車,只要帶著行李,就能輕鬆體驗露營的樂趣。
觀光處長余明勲表示,中央於111年7月修法開放非都市土地1公頃以下之農牧及林業用地得以低度開發,有條件容許設置露營設施;縣府為輔導民眾順利取得合法露營場經營許可,於112年8月起接連於北區(新城)、中區(光復)、南區(玉里)辦理3場法規說明會,累計超過140人參加,並提供電話專線、縣府單一窗口及官方網站專區等服務,建立多元諮詢管道,希望花蓮成為全台最適合、最友善、最親近大自然的露營聖地。

本件首例合法露營場位於都市土地,申請人於取得第一階段土地使用許可後,應依核准計畫書內容興建相關露營設施,並於取得水保完工證明及建築物使用執照等文件後,才能續辦第二階段的露營場設置登記。
截至目前為止,縣府累計受理92件申請案,已有48件通過第一階段土地容許使用,縣府將持續輔導第一階段之業者續申請第二階段成為合法露營場,並輔導既有及欲新設之業者依規提出申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