花蓮縣富里鄉公所成功續辦「鄉民團體意外保險」,完成公開招標作業並順利決標,保險將於114年1月1日正式生效,保險期間至12月31日。
鄉公所表示,全鄉約9千多人,都會自動納保,每人保費約200多元,出險最高給付金額達新台幣30萬元。此保險經費由鄉公所自籌,並獲得鄉民代表會全力支持,預計年前完成簽約程序。
自113年元月起,富里鄉公所正式啟動「鄉民團體意外保險」。截至目前,已受理5件理賠申請,其中3件核撥完成,共計發放保險理賠金90萬元,其餘2件正進行審核中。
鄉民無需額外申請投保資格,只要在保險期間內設籍於富里鄉,且因意外事故造成身體功能部分或全部喪失,或不幸身亡,皆可提出理賠申請。即便身在外地,富里鄉親亦享有全面保障,確保每位鄉民在遭遇不測時獲得實質的援助。
鄉長江東成表示,鄉民團體意外保險,讓這項重要的社會福利得以順利延續,透過這項政策,為鄉親提供基本的安全保障。而當不幸事件發生時,鄉公所會責成相關承辦單位協助家屬完成理賠程序,也衷心祝福每一位鄉親及其家人平安順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