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公路海拔最高點的武嶺,因為具代表性是許多民眾喜愛前往的景點,但多數人卻常常忽略,該區屬於國家公園範圍,受國家公園法管制,行為舉止應該有所節制。太魯閣國家公園管理處(以下稱太管處)、內政部警政署保安警察第七總隊第九大隊(以下稱保七總隊第九大隊)及林保署南投分署,自10月起已多次持續聯合查察及宣導,勸阻民眾包括攀爬岩壁或擅自空拍等不當行為,呼籲勿因無知而觸犯法令。
今年10至11月今日為止,目前違反國家公園法勸導共29件。開立案件調查表移送違停4件,擅入未開放步道1件,近期更屢屢有民眾違規攀爬武嶺停車場後方山壁拍照,險象環生讓其他遊客也驚呼連連,保七總隊第九大隊接獲報案都會隨即派員到場勸離。民眾脫序走在未開放路徑,危險舉動很容易發生墜崖風險,太管處將請林保署南投分署研議設置防範設施,防堵違規行徑。此外,在國家公園內使用空拍機攝影是需要事先申請的,可利用太管處官網單一窗口服務線上空拍申請,於拍攝日前7天至60天提出申請,不可擅自空拍。
太管處表示,攀爬岩壁之行為已違反『太魯閣國家公園區域內之禁止事項』第15點:「禁止擅自進本園區未開放之步道或擅離已開放步道既有路徑」罰新臺幣1,500元-3,000整。未依規定申請空拍之行為,依第6點:「禁止未經核准於指定以外之地區操作遙控機具(線)等活動」也是罰新臺幣1,500元-3,000整。
太管處再次強調在國家公園範圍,用火、燃放鞭炮、烹煮食物、不依指示停車、未申請入山(爬黑山)等等行為都是違法,即日起到隔年包含週末、聖誕節、跨年等民眾喜歡聚集的檔期,也將與保七總隊第九大隊加強巡邏取締,以防類似案件再次發生,請民眾勿以身試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