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0歲以上聘僱看護 可免評巴氏量表了

 立法院今天三讀通過就業服務法部分條文,其中條文:雇主聘僱外國人從事家庭看護工作,被看護者凡年齡80歲以上,或70歲至79歲患有癌症二期以上者,得免經醫療機構之專業評估。
 巴氏量表是檢視可否聘僱看護與否的依據,在野黨立委提案,年滿80歲以上得免經醫療機構專業評估,意即不用巴氏量表即可申請外籍看護。
 立法院朝野三黨今提出再修正動議,進行表決,國民黨團以席次優勢通過其再修正動議提案,完成三讀。
 立法院今年6月審查就業服務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時,勞動部及民進黨立委均不表贊同,在朝野沒有共識下,條文保留送黨團協商,但仍無法取得共識,民進黨團今天提出,免評對象包括使用長期照顧服務申請及給付辦法之照顧服務連續達6個月以上、屬輕度失智症、屬中度吞嚥機能失去功能障礙、重度肢體障礙或罕見疾病,或重度呼吸器官失去功能障礙等,希望說服在野立委,但均未被接受。


 立法院今天三讀通過就業服務法部分條文,即被看護者凡年齡80歲以上,得免經醫療機構專業評估,即可申請外籍看護,條文通過後,在野立委手持看板表示再為民眾爭取免評的福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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