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察環科廚餘廠 胡仁順對流向有意見

 花蓮縣自民國108年1月10日禁止廚餘養豬,至今已近6年,率先全國以「高效能廚餘處理廠」進行廚餘去化工作。縣議員胡仁順與議員一行前往鳳林鎮考察環保科學園區,提出成品把關與檢驗、流向與領取、政策檢討等問題,要求環保局改善。
 目前高效能廚餘處理廠可產出「固態有機質肥料」與「液態土壤改良劑」,其中「固態有機質肥料」領有肥料登記證,且成分較爲穩定,「液態土壤改良劑」則是重要的肥分-氮磷鉀長期檢驗皆不足,且現場看確實漂浮油脂。
 這些有機質肥料與土壤改良劑皆開放民眾領用,目前農業處僅管理市售有機肥料,但無納管環保局以廚餘製成之有機質肥料。農業處表示,將會討論相關管理辦法知研擬,以納管固態有機質肥料,但液態之土壤改良劑未領有肥料登記證,無法稱為肥料,無法納管。
 胡仁順針對流向問題,包括固態有機質肥料年產噸數共455.68公噸,今年1-9月又出產噸數1317.32公噸。該特定單位與另一農民於112年領取佔總噸數72%之液態土壤改良劑,今年則與花蓮市清潔隊共同領取74%。


 胡仁順表示,這些成品幾乎都流入同一農民手上,但該農民之農地在稽查後多次被發現囤積問題,卻仍讓其不斷領取,嚴重排擠其他需要的農民。甚至還有讓花蓮市清潔隊載走的,不知道花蓮市一年需要293.44公噸的土壤改良劑是用在哪裡?
 胡仁順表示,花蓮的廚餘處理廠從興建、運行、保養、維修、更新設備等,幾乎花費上億公帑,但僅能處理花蓮市、吉安鄉、萬榮鄉三地的家用廚餘,僅佔總家用廚餘量的65%,事業廚餘還要自行找廠商處理,甚至連飽受廚餘處理廠污染困擾的鳳林鎮也要自行掩埋廚餘,運行效能非常低。
 由於多年來沒有廠商願意續標,每年都是新的廠商從頭再來,經驗與技術無法延續,導致一直無法順利營運,還有成品的成分也有問題、產生各種空氣與水污染、甚至衍生法律問題,請縣府檢討高效能廚餘處理廠的存續問題,浪費人民納稅錢又達不到該有的用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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